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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学生资助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7日

各学部、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细化落实《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在2023届本科毕业生中继续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可放宽至已被学校列入2022年发展计划的学生(需所在学部、学院二级党委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学部、学院党委公章);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申请推免学生须有学部、学院成绩证明及证明人签字,学习成绩按《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执行,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并由学部、学院出具相关情况证明;

4、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有班长、团支书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并有较突出的成绩;

5、具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申请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学生须经攻读硕士阶段所接收的学部、学院面试并同意接收;

7、结合思政队伍建设实际,本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仅面向大连校区2023届本科毕业生选聘;

8、其他事宜按学校《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培养模式

培养模式分为流动专职、思政定向两种类型。

(一)流动专职

选拔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确定推免资格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第2年以统招研究生身份开始研究生学习,硕士研究生期间继续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3年,硕士毕业后按统招研究生身份择业。专职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兼职工作期间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发放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

(二)思政定向

选拔优秀本科生免试定向攻读大连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确定推免资格后,本科毕业当年开始研究生学习,硕士研究生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毕业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直接留校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原则上需在学生工作系统工作四年以上。兼职工作期间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发放兼职辅导员工作津贴,正式留校后享受学校高校教师待遇。

三、选聘流程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到本学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附件2(申请表可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上下载)

2、各学部、学院严格审核报名者资格并将个人简历、学习成绩表、排名证明表(学部、学院推免认定排名)、政治面貌情况和申报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于918日(周日)下午14时前报至主楼西侧楼304房间,上述纸质材料PDF扫描版及附件23电子版同步发送至xsczx@dlut.edu.cn

3、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成立选聘工作委员会,并具体负责思政工作能力测试、心理测评和组织面试答辩,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向学校推荐入选候选人。


欢迎2023届毕业生踊跃申报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5604082341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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